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 |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3-18 | 692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支持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邀请1026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基本实现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建立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机制,组织召开17次座谈会,770人次代表参加,就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和监察法、外商投资法、民法典、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等法律草案,都提前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常委会会议审议的36部法律草案,提前征求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代表的意见建议。有400多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工作,2000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等工作。
  (三)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432名代表,形成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的工作机制,通过座谈、走访、电话、邮件、微信、邀请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做到联系工作覆盖基层一线和专业人员代表、覆盖常委会各项工作。
  (四)推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组织8389人次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形成497篇专题调研报告。有序开展和规范代表跨原选举单位调研视察。组织香港、澳门、台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赴有关省(区、市)开展调研视察。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组织香港代表视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程序,根据代表职责,9100余人次代表参加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活动,240余人次代表担任特约监察员、监督员。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作用,鼓励全国人大代表就近参加联系群众的活动。
  (五)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认真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民主选举产生277万名各级人大代表,彰显社会主义民主的人民性、广泛性和真实性。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35条具体措施,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全方位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通过线上线下举办26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累计1.6万人次代表参加学习,基本实现新任基层代表履职学习全覆盖。创建全国人大网络学院,2539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网络学习。
  五年来,代表工作的实践使我们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代表工作重要论述的认识。“两个密切联系”体现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深刻揭示了代表工作的根本目的、内在要求和工作规律。我们认真落实“两个密切联系”,使代表更好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渠道。本届以来,代表的履职意识更强了。通过出席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开展调研视察,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的职责定位更准了。人大代表不是政治光环,而是重要职务,是要讲担当、有作为的。人大代表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但不能仅代表选区或选举单位利益,更不能代表任何特殊利益,而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把人民群众的心声、意愿反映上来,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到人民群众中去。代表的作用发挥更好了。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来自人民、扎根人民,既有“本职”工作,也有“履职”工作。代表立足岗位,不负重托,在本职工作中展现了人大代表的时代风采,以履职工作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
  五、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优势,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
  坚持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引,以推动落实元首共识为首要任务,立足国家立法机构的职能定位,发挥在对外交往中的优势和效能,努力为服务国家战略、捍卫国家利益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与外国议会的双边交流。与近190个国家和地区议会保持交往和联系,同有关国家和多边议会组织新签署11项友好合作协议。邀请接待111个团组访华,组派150个团组出访。疫情发生后,积极运用“云外交”形式,举行双边线上活动260多场,组织线下外事活动98场,外交信函往来近2000件。推进与有关国家的法律合作项目,就法律草案起草中的合宪性审查、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法律配套规定、立法技术规范等开展交流研讨。围绕制定修改体育法、医疗保障法等,赴有关国家进行立法交流。积极主动做好9个新建复交国家议会工作,举行会见会谈、视频会晤22场,实现同新建复交国家交往全覆盖。发挥全国人大驻外干部的作用,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开展调研。
  (二)深入参与议会多边交往合作。发挥全国人大和外国议会高层交往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各国议会联盟、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金砖国家议会论坛、欧亚国家议长会议、六国议长会议等多边机制,坚定发出中国声音,坚定维护国家利益。派团出席65次国际会议,出席视频国际会议137场,广泛接触各国议员,推动“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等中国主张成为国际共识。举办6期面向发展中国家的线下议员研讨班,邀请25个国家的123名议员参加。举办同非洲四国、中亚五国、北非三国、非洲法语国家议会线上研讨会,加强在相关领域的交流合作。出席多边议会组织举办的立法交流活动,介绍中国立法制度与立法经验。
  (三)发挥定期交流机制和友好小组作用。定期交流机制和友好小组,是人大对外工作的特有优势。全国人大与21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建立了定期交流机制和政治对话机制,同16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举行35次机制交流会议,实现了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成立双边友好小组136个,疫情以来围绕香港国安法、反对病毒溯源政治化、介绍“十四五”规划、宣介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对外集体致函行动,有效配合国家外交行动。
  (四)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妥善运用国际规则维护国家利益,坚持对等原则对有关国家议员采取反制措施。建立健全全国人大各层级发言人机制,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言人谈话、外事委声明、外事委发言人和法工委发言人谈话等方式,就涉藏、涉疆、涉港、涉台、人权、疫情及其他涉华敏感问题48次及时响亮发出人大声音。
  (五)积极做好对外宣介。交流治国理政经验,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介中国改革开放成就和经验,宣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翻译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年度汇编英文本,通过中国人大网对外发布87部法律、决定英文译文,宣传阐释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成就。建好用好中国人大网英文版,拓展运用新媒体表现形式,提升人大新闻宣传的国际传播力影响力。组织94名基层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外事活动,用亲身履职实践讲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五年来,人大外事工作的实践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大对外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聚焦国家外交总体布局,推动落实国家元首之间达成的重要共识,确保完成党中央交付的重大外交任务;就是找准人大在国家对外工作中的定位、任务、特点、优势,通过立法机构的交往,为国家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为维护国家利益赢得更多友华人士;就是在国家需要时,毫不犹豫地站到一线进行法律的、政治的、外交的斗争,伸出肩膀扛起立法机构应尽的政治责任,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